國家森:有法可依是基石 關鍵還要依法辦事
3月11日,全國人大代表、山東省檢察院檢察長國家森在接受大眾網(wǎng)專訪時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的形成,使我們的法治國家建設大大往前推進了一步,同時也樹立了和諧社會建設的一塊重要基石,但是目前我們?nèi)悦媾R“兩大首要任務”:如何依法辦事和不斷完善現(xiàn)有法律。
全國人大代表、山東省檢察院檢察長國家森接受大眾網(wǎng)專訪。
大眾網(wǎng)北京3月11日訊(特派記者 劉國棟 韋國騫)3月1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在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中,重點闡述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如期形成,宣告以此為標志的中國法制建設進入新的歷史時期。3月11日,全國人大代表、山東省檢察院檢察長國家森在接受大眾網(wǎng)專訪時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的形成,使我們的法治國家建設大大往前推進了一步,同時也樹立了和諧社會建設的一塊重要基石,但是目前我們?nèi)悦媾R“兩大首要任務”:如何依法辦事和不斷完善現(xiàn)有法律。
國家森說,吳邦國委員長在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中闡述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如期形成,這一個方面就是說現(xiàn)在我們已經(jīng)建立了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有法可依的問題基本解決了。那么,有法必依、執(zhí)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問題就顯得更為突出。
“立法非常重要,無法可依,就是沒有辦法。但是現(xiàn)在看來,嚴格執(zhí)法、嚴格依法辦事更重要,有法不依更可怕。”國家森說,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下一步的任務有兩點是首要的。第一個首要的任務,就是要在整個經(jīng)濟社會活動當中,嚴格依法辦事,無論是行政執(zhí)法機關還是司法機關,都要嚴格依照法律的決定,來處理好各個方面的利益關系,協(xié)調(diào)好各方面的矛盾和糾紛,做到執(zhí)法、司法公正。這也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構建和諧社會的一個前提和基礎,必須堅持。
第二個首要任務,法律不是靜止的,是動態(tài)的、是開放的。時間在發(fā)展,法律是時間的總結(jié),也要不斷的發(fā)展。國家森指出,有一些法律會隨著時間的深化,暴露出一些不適應的問題,這就需要進一步的完善,進一步修改、完善與社會發(fā)展不相適應的這些法律的任務還很繁重。同時,還有一些新的情況出現(xiàn),個別的還需要制定新法律,這也是一項很重要的工作。
國家森認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形成后,使我們的法治國家大大往前推進了一步,和諧社會的建設有了前提,有了基石。但是在有法必依、執(zhí)法必嚴、違法必究方面,還任重道遠,這既有一個執(zhí)法、司法者的問題,又有一個廣大民眾的法制觀念、法制意識的問題,廣大的人民群眾都要進行廣泛、很好的法律宣傳、法律知識的教育,增強他們的法制意識。黨要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nèi)活動,全體人民都應該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nèi)活動,來依法表達訴求,依法規(guī)范自己的行為,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國家森還特別指出,司法公正是社會主義法治社會公平正義的主要表現(xiàn)。“溫家寶總理說‘比陽光更重要’,都講民不患寡而患不公。這個公平正義應當說是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的也是一個基石。”現(xiàn)實中往往有一些矛盾糾紛,并不是因為物質(zhì)利益的糾紛,而是因為得不到公平的對待而引發(fā)的。所以說,作為司法機關來講,用公正司法來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就特別得重要。
責任編輯:劉寶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