犧牲自己推開戰(zhàn)友
周再明,男,漢族,1977年6月生,中共黨員,生前系青島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同三高速公路大隊五中隊指導員,三級警督警銜。
周再明事跡
周再明,男,漢族,1977年6月生,中共黨員,生前系青島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同三高速公路大隊五中隊指導員,三級警督警銜。
2014年2月6日19時30分,周再明同志在沈海高速公路處理交通事故時,一輛大型客車失控沖向人群。為保護戰(zhàn)友和群眾生命安全,他一把推開戰(zhàn)友,自己卻被客車撞倒,當場壯烈犧牲,年僅三十六歲。
忠誠服務,以熱血澆筑青春。1996年9月21日,原本休息的周再明主動請求上崗替班。7時許,一輛33路公交車失控沿人民路自北向南沖入路口。他大聲提醒行人躲避,自己卻被公交車卷入車底。憑借對公安工作的熱愛,周再明一次又一次的從病床上站起回到自己心愛的崗位,直至生命的終點。大年三十是周再明父親的生日。然而結(jié)婚十年,有八年除夕他是在工作崗位上度過的。2011年,長兄、父親因病相繼去世,周再明一個人扛起了三個家庭的重擔。但是無論生活的困哪有多大,他都沒有耽誤一天工作。支撐著他不斷前行的勇氣,正是來源于他對公安事業(yè)忠誠的信念。
愛崗敬業(yè),以汗水澆灌業(yè)績。2001年3月,周再明來到四方交警秩序科。9年時間里,他借鑒兄弟單位經(jīng)驗做法,將治安、刑事案件辦理中的案卷審核流程引入交警執(zhí)法,在全市率先建立由辦案人、法制員、秩序科領(lǐng)導、大隊領(lǐng)導四級把關(guān)的案卷審核機制。他制作的各類法律文書多次受到省廳、市局、交警支隊通報表揚,成為全市交警系統(tǒng)的辦案“樣板”。無論工作崗位怎樣轉(zhuǎn)變,熱愛工作,干好工作始終是他不變的信念。
立足本職,以愛心溫暖群眾。他說,只要當一天警察,群眾的需要就是他的“分內(nèi)事”。2008年4月,陳某因無證、醉酒駕駛機動車,被周再明“辦”進拘留所。在陳某被行政拘留的5天時間里,周再明每天都到他家中照料陳某年邁多病的父親。拘留期滿后,陳某找到周再明,撲通一聲跪在地上,哭著感謝。周再明說:“我是警察,幫助群眾就是我分內(nèi)的事。”1996年6月,他徒手制服持刀威逼乘客的出租車駕駛?cè)藙⒛,對兩位受害人,他也是這么說的;2002年12月,他將一名迷路的聾啞少女送回家中,對千恩萬謝的家人,他還是這么說的。在周再明看來,為人民群眾辦實事、解難事、做好事,就是人民警察分內(nèi)的事。
從警18年來,周再明先后榮立個人二等功一次、個人三等功四次、公務員三等功三次,1996年被評為省級新長征突擊手,1997年被評為全省優(yōu)秀青年干警,2008年被評為市公安局奧帆安保先進個人并獲嘉獎。近日,被評為青島市“文明市民”。
責任編輯:孫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