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西安 12月 23日訊 漢陰縣雙乳鎮(zhèn)雙乳中學 15歲女生小蕊(化名)遭體育老師嚴重性侵犯,其父一怒之下刀砍老師,小蕊羞憤服毒自殺幸被救。但就在女孩全家發(fā)誓要“告倒”老師之際,鎮(zhèn)政府及司法部門卻出具《調解書》對此事“私了”,最終,受害女孩拿到 35000元精神賠償,其家長代其屈辱地在《調解書》上簽名,表示不再追究該教師的刑事責任,并請求“組織”安排該教師繼續(xù)在學;蚱渌麊挝蝗温。 小蕊回憶:老師將我強暴 12月 9日,記者見到小蕊。問她事件過程,她一直沉默,記者只好讓她把情況寫下來:“(今年農(nóng)歷二月)那天中午第二節(jié)課下了的時候,他(體育老師沈某某)讓我放學到他的宿舍去,沒想我推門進去之后,他把門緊關上,將我強暴了……”她寫道:“現(xiàn)在我最恨沈某某,我要告他,為我自己討個后路! 當時她不敢告訴別人也沒有報案。就這樣,有了第一次后又有了更多次。直到今年 10月 21日,因小蕊突然失蹤而引出小蕊的父親持刀砍傷沈某,當?shù)嘏沙鏊鶄刹闀r,小蕊才道出被老師沈某某性侵犯一事。 10月 25日小蕊在家中服毒自殺被及時發(fā)現(xiàn)送醫(yī)院搶救。 有關部門出面欲“私了” 與此同時,漢陰縣公安局雙乳派出所民警在初步調查后告知小蕊的父親,因小蕊當時沒有報案,加之說自己前幾次是被強迫的,而以后是自愿等原因,不能按照強奸罪追究責任,他們只能將調查材料轉至縣紀檢委和教育部門進一步處理。 然而,讓小蕊的父母想不通的是,事發(fā)后包括縣文教局等有關部門的“公家人”,竟積極參與了私了調解此事。 縣司法局出面“協(xié)調” 漢陰縣司法局“ 148”法律服務(調解)中心出面調解此事,參加者有縣文教體育局等有關部門。他們以不一定能打贏官司為由進行勸說,縣司法局“ 148”法律服務(調解)中心出具了一份有正式文頭的《民事調解書》,內容大致是:沈某給小蕊一次性精神撫慰金等經(jīng)濟補償 35000元整,作為本案一次性了斷;小蕊及其父母表示不再追究沈的刑事及其他責任,對沈的行政處分服從組織處理決定。幾經(jīng)猶豫,小蕊父母簽了字。 但“請求組織把沈某安排在學;蚱渌麊挝还ぷ鳌!边@一條也是小蕊和父母最想不通的!八搅恕敝螅l(xiāng)親們對小蕊父母很不滿:“這一私了,如果他們還把沈安排在學校,危害我們的孩子怎么辦?!” “刑事責任”怎能私了? 陜西再創(chuàng)律師事務所車曉崗律師認為,事發(fā)后有關部門出面就小蕊一案的民事?lián)p害賠償問題調解是可以的,但這份調解書直接對沈某可能涉及的刑事責任“私了”是無效的。因為涉嫌強奸這類案件屬于公訴案,即使受害人不愿追究責任,司法機關也完全應該對犯罪嫌疑人進行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