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人找工作詐騙20余萬元 辦假收據(jù)獲刑14年
2011-05-17 07:32:00
劉銘 來源:齊魯晚報[提要] 聊城一男子以幫朋友孩子找工作為由,先后騙取朋友現(xiàn)金20余萬元,還辦理假收款收據(jù)交給朋友以騙取信任。5月13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詐騙罪被東昌府區(qū)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4年,并處罰金3萬元。
本報聊城5月16日訊(記者 劉銘 通訊員 辛明軍) 聊城一男子以幫朋友孩子找工作為由,先后騙取朋友現(xiàn)金20余萬元,還辦理假收款收據(jù)交給朋友以騙取信任。13日,犯罪嫌疑人王某經法院審理,以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并處罰金3萬元。
東昌府經偵大隊民警介紹,王某原來在一個不錯的單位上班,看到自己周圍的朋友做生意賺了錢,心里產生了不平衡。去年4月初,一次和朋友董先生聊天時,董先生的孩子想去電廠上班,問有沒有熟人,王某表示認識電廠的一位副總,并表示過幾天回信。
據(jù)王某交代,他說完就后悔了,當時都是因為要面子,才隨口答應下來的,而他認識的只是一個在電廠里面上班的普通工人。王某打電話詢問得知,進電廠必須有老總的簽字才行。過了兩三天,董先生問王某事情進展情況,王某稱需要4萬元活動費,董先生隨即給了王某4萬元。
王某稱,他本想過幾天就還錢,但由于公司剛開業(yè)需要用錢,就沒再還給董先生,并辦了一張電廠的假收款單據(jù)交給董先生。而后,王某利用董先生為孩子找工作的急切心情,以進醫(yī)院、工廠為名,先后騙取現(xiàn)金20余萬元。
王某在得逞后,知道遲早會敗露,于是斷掉一切聯(lián)系,潛逃去了天津。去年4月20日,東昌府經偵大隊民警經過20余天的摸排走訪,在天津連續(xù)蹲守7天,終將王某抓獲歸案。5月13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詐騙罪被東昌府區(qū)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4年,并處罰金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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