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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11日),廣東省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對白家犯罪集團首要分子白所成、白應蒼及其他重點涉案人員等21人,以涉嫌詐騙罪、開設賭場罪、敲詐勒索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綁架罪及販賣、制造毒品罪等提起公訴。
民兵武裝
明為負責維護果敢老街地區(qū)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
實則是白家“武裝護罪”的有力支撐
警方通過查實和固定證據(jù),清晰勾勒出白家構建起的以電詐為核心、橫跨毒品生產(chǎn)、人口販賣、非法拘禁、強迫賣淫和開設賭場等嚴重犯罪的龐大網(wǎng)絡。
電詐園區(qū)有完整“懲戒體系”
實施懲戒的鐵籠
布滿血跡的地面
這里就像現(xiàn)代社會的一顆“毒瘤”
不斷挑戰(zhàn)人類文明底線
白家控制的這些電詐園區(qū),對員工的處罰手段不僅極其殘酷,還很系統(tǒng)化。從暴力控制、經(jīng)濟壓榨再到心理摧殘,園區(qū)的管理模式已經(jīng)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懲戒體系”:
對于底層電詐人員,動輒體罰打罵,轉(zhuǎn)賣交易;對于技術骨干,如果拒絕配合開發(fā)新的詐騙技術,會被關進鐵籠或小黑屋,斷水、斷糧直至妥協(xié);對于管理層,若團隊整體業(yè)績不達標,組長需承擔連帶責任,遭受身體和精神折磨。
電詐回流人員講述非人遭遇
電詐回流人員 廖某:在小黑屋里面打我,七八個人一起打,棍子、PVC管、鞭子都有,四個手指的指甲都拿鉗子拔了,后面用菜刀剁了我兩個手指頭。
殘缺的手指,注定是廖某人生揮之不去的噩夢,而這一切都是源于白家犯罪集團利用網(wǎng)絡大肆宣揚編織的“緬北淘金夢”。
“拉人組”誘騙拐賣我國公民前往
為了進一步擴大規(guī)模、攫取“黑金”,各詐騙園區(qū)都要組建專門的“拉人組”,以同鄉(xiāng)、熟人、好友等關系為媒介,以高薪還報銷所有食宿交通費為誘餌,以“背玉石、背手表”等話術為幌子,誘騙、拐賣大量不明真相的我國公民不斷前往或偷渡至緬北。
電詐回流人員 朱某寧:一個老鄉(xiāng)騙我去,他說背手表和玉回來就有兩三萬元。我就去了。到了邊境直接被綁過去賣了。他說干不出業(yè)績就把你賣了,要不然把你活埋。
電詐園區(qū)武裝看守強迫賣淫
倚仗白家武裝力量的庇護,恐嚇威脅、毆打虐待,不僅是各個電詐園區(qū)管理常態(tài),也進一步助長了各種犯罪滋生。為了實現(xiàn)對底層詐騙違法犯罪人員敲骨吸髓,封閉的園區(qū)窮盡一切手段,打造所謂的內(nèi)部“經(jīng)濟循環(huán)”。
深圳市公安局緬北果敢白家犯罪集團專案法制組副組長 李娟娟:比如說,我們在園區(qū)查到一個組織強迫賣淫的場所,一共吸納20多名婦女強迫賣淫,外面有武裝看守,沒有辦法逃脫,更沒有辦法反抗,對于她們身心的摧殘,我們從閱卷過程中也看得出這種絕望和對自由的限制。
深圳市公安局緬北果敢白家犯罪集團專案民警 鄭超:這些人員一旦被騙到園區(qū)后,就會被沒收所有證件、通信工具,會被斷絕一切對外聯(lián)系,被強迫地簽下欠條。
受害女性被武裝脅迫從事賣淫活動,并被強制至少做滿一年,或者上交3萬至8萬元不等的“路費”才能離開。這期間還輔以各種嚴苛規(guī)定隨時“罰款”,通過提高“路費”償還金額,或延長賣淫服務期限,最終實現(xiàn)對這些女性“無限期”的控制。
偷渡出境人員:要走的話就要給錢,我們沒有錢,又那么遠回不來。
偷渡出境人員:不接客的話就關小黑屋,每天門口有當兵的拿槍守著。
?。偱_央視記者 李文杰 徐平 張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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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楊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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