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馮小剛對某報紙說:“我想抽你。”
某報紙發(fā)聲明“將保留使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quán)利”。
同事說:“這家報紙真無聊!”
某報紙打著“群眾愛看”的虛偽旗幟,編排了一個明星地圖,把許多明星的住址給曝光了,遭到指責以后,還恬著臉發(fā)聲明“將保留使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quán)利”,現(xiàn)在的媒體真是越來越無恥了,學香港媒體狗仔隊的德行也不看看自己活在什么地方。
雖然馮小剛的言論有點沖動,但是,這四個字卻充分表達了他的憤怒。有人認為,你當明星就該讓大家娛樂。那就讓明星們都消失吧,到看看那些眼紅嘴讒的人要靠什么來打發(fā)自己無聊的日子。其實,這些人不過在為自己的紅眼病找個掩飾的借口。
雖然曝光明星們的住址從法律上說不是違法,就算是一個普通人,將其住址公布與眾一樣會遭到各種騷擾,這樣的做法當然讓人氣憤。這相當于把你的手機號碼登到電視上,隨便什么人都可以騷擾你。手機號碼可以換,但是誰能整天換地方住?在網(wǎng)絡如此發(fā)達的今天,隨便什么小報報道出來的東西,都可以作到全國人民上下皆知。有誰明確規(guī)定了明星的隱私就一定要公眾知道?我始終認為中國最亮的明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和其他大領(lǐng)導,那你知道他們家都住哪里嗎?報紙媒體你們怎么不報一報?而且,象馮小剛這樣的名人家庭地址被曝光,本身就危機了他們的人身安全,這就是為什么他如此憤怒的原因。即使是影迷追隨他們的偶像,也不用非追到家門口吧?導戲演戲是給大家看的,但生活是自己的,維護自己的生活隱私也是正當?shù)摹?/SPAN>
有些報紙的評論明顯是在為本行業(yè)護短,說馮小剛不應該在公眾場合下說這些話,有損名人形象,但就明星地圖這件事情卻避而不談,事情的本質(zhì)給忽略了,就象忽略了做人的良心一樣,F(xiàn)在又將專家搬出來說事,馮小剛助手說的不錯“現(xiàn)在誰還信專家呀?”,那些做藥品廣告的不都經(jīng)常說“專家”嗎?“專家”在人們的嘴里早已腐爛了,別用專家嚇唬人!
雖然,發(fā)布會上的記者被罵了,但是他應該知道,馮小剛不是在罵他,是在罵他所代表的那家媒體,要找責任人,就回去找自己的領(lǐng)導吧。媒體在娛樂人們眼球的時候,除了考慮經(jīng)濟效益是不是還應該想一想社會責任?報紙是人們生活中信息傳遞的重要載體,它的引導方向會對社會的審美意識產(chǎn)生影響,不管是政治,娛樂,社會等,只要是新聞,就應該對社會的發(fā)展起積極的作用,而不是把人們帶到犄角旮旯里去。
所以,在娛樂媒體的道德底線上踹一腳是對的,別真把自己當成了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