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獲悉,劉曉慶狀告光明日報出版社和王建中侵權(quán)一案又有了新動向。
由于前段時間光明日報出版社和王建中聘請的律師調(diào)查到劉曉慶提供了住址假證明,于是二被告就西城區(qū)管轄權(quán)提出異議。北京市西城區(qū)法院于11月6日出具了民事裁定書,劉曉慶造偽證被法院處以罰款一千元!
但是,西城區(qū)法院仍然下裁定駁回光明日報出版社和王建中提出的“管轄異議申請”,堅持要對此案管轄。光明日報出版社和王建中都表示不服此裁定,并將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成都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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