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車演出安全措施疑不足,保險公司可能不作任何賠償,張柏芝保險金或將化烏水。
張柏芝早前為仁濟表演飛車受傷,中國星聲稱要追討賠償。但香港雜志《壹周刊》在最新一期中,卻指無線為柏芝所購的2000萬(近400萬新元)保險要死亡才有得賠,加上柏芝表演時的安全措施疑不足,保險公司可能不會作任何賠償。
賠死不保生
由于無線買下這種賠死不保生的保險,柏芝的經理人公司中國星,得悉后大為震怒。連日來中國星的負責人向華強及其太太陳嵐,甚至外間也有不少人,指責無線這次做事草率。
張柏芝于上周五晚為無線《慈善星輝仁濟夜》表演飛車,豈料發(fā)生意外,弄傷了胸椎骨,估計需3個月始能康復。中國星已表示要向無線追究到底,以彌補柏芝3個月不能工作的港幣千萬元損失。
據悉,保險單列明受傷,甚至因意外導致身體癱瘓,只能獲賠償醫(yī)藥費,其他賠償一概不論,加上保險條款有附帶條件,指表演者若表演時安全措施作不足或有任何隱瞞,將不會獲任何賠償。
而張柏芝當晚表演所穿的飛車衣裝備,有指并不合乎安全規(guī)格,故此保險公司正在調查中,有可能不對柏芝作出任何賠償,看來中國星分分鐘要向無線追討疏忽責任賠償。
無線制作部助理總監(jiān)何麗全,昨日對指柏芝不獲賠償一事說:“賠就一定有得賠,但賠多少就不知道,這份保險包括醫(yī)療和意外,當然還有其他條件。”
據知無線方面需要以“第三者責任保險”向柏芝作出賠償,因事件全因無線安排受保人作出亡命演出而受傷。
柏芝更可待完全康復后,向法庭以民事起訴方式向無線追討額外賠償,但一切要經由醫(yī)生診治后證實索償者與要求之賠償原因符合,才可作出起訴。
受傷停工半年 張柏芝少賺390萬新元
張柏芝這次受傷,最少要停工半年,但現階段最保守計她已失去1700萬(大約390萬新元)進賬,見財化水。
向太陳嵐說,賺不到錢事小,最怕是因傷停工要向片商或廣告商作出賠償,到時才是虧大本。
據估計,張柏芝所損失的收入酬勞包括相機廣告(約67萬新元)和服裝廣告(約56萬新元)、4部電影,每部大約33萬新元、6場美加及中國的登臺演出,每場計約22萬新元。總數合起,柏芝要跟387萬新元的收入說再見了。
向太陳嵐曾透露因意外,柏芝失去一個大型廣告合約,據知,這個大型廣告并非外傳的“可口可樂”,而是屬于一個相機品牌。
該相機商已決定投資數千萬港幣于廣告的制作及宣傳費上,相信必然再帶動張之人氣繼續(xù)攀升。而這相機品牌,相信是較早前已和張合作過的Canon相機。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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