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昨日,香港知名藝人謝霆鋒和警員劉志偉下午在香港西區(qū)裁判法院,被裁定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名成立。謝霆鋒不獲保釋,需羈押于荔枝角羈留中心,待至本月16日始宣判。 裁判官衛(wèi)以寬在聽罷兩名被告代表律師求情后便會判刑。部分謝霆鋒的歌迷聽到裁決后很傷心,有些甚至當場落淚。 裁判官衛(wèi)以寬在判案時說,污點證人成國定誠實可靠,雖然他曾推翻部分口供,但相信他是受辯方律師連番盤問下的表現(xiàn)。相反第二被告劉志偉證供,不合邏輯,不可信。 謝霆鋒的代表律師求情時說,被告年紀輕,在事件中被動,要求輕判,例如罰款或做社會服務。但本次法官未宣布兩被告刑期。 兩被告于今年3月23日至4月12日期間,與前英皇娛樂集團司機成國定及謝霆鋒助手周柱輝,串謀容許成國定訛稱為3月23日紅棉道交通意外中的駕車司機,而非真正的駕車者謝霆鋒。 。▍酋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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