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臺矚目的謝霆鋒頂替官司案,預定在16日下午兩點三十分于西區(qū)法院開庭宣判,由于一大早法院附近已有媒體及歌迷等侯,因此香港警已在法院四周架起鐵馬,并且豎起指示牌,分出記者區(qū)及歌迷區(qū),香港法界人士指出,謝霆鋒的妨礙司法公正罪成立,最高可判三年有期徒刑,并罰款港幣三萬五千元。
在收押牢房十多天后,謝霆鋒頂替官司案,將在16日下午兩點三十分開庭,做最后宣
判,聞風而來的媒體及歌迷,16日早上一早就在西區(qū)法院附近等候,甚至還有人前一晚就來。為了防止屆時人潮太多,香港警方一早已在法院四周架起鐵馬,并且豎起指示牌,分出記者區(qū)及歌迷區(qū),并且加派大批人力,維持現(xiàn)場秩序。
至于大家最關心的謝霆鋒的刑責問題,據(jù)香港法界人士指出,謝霆鋒的妨礙司法公正罪成立,最高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罰款港幣三萬五千元。另外,萬一謝霆鋒被判刑,法院判他即時入獄,他便需要到荔枝角收押所羈留,等候編排正式向監(jiān)獄報到,但不需要再接受肛門檢查。
如果謝霆鋒要求保釋等候上訴,由于曾離開收押所,一旦上訴失敗被判入獄,需重新接受肛門檢查。(森/蕭玫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