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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開拍先起糾紛 周星馳要搶《功夫足球》
來源:大眾網(wǎng)-齊魯晚報
2003-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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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星馳與寰宇老板林小明因《少林足球》對簿公堂,最近又因林小明搶拍《功夫足球》電視劇再掀罵戰(zhàn)。而前日周星馳的星輝公司向林小明的寰宇公司發(fā)出律師信,警告對方拍《功夫足球》電視劇不可侵權(quán)。 周星馳為表明他擁有《少林足球》版權(quán),其星輝公司前日向林小明的寰宇發(fā)出律師信,警告對方拍《功夫足球》不可侵犯《少林足球》電視劇版權(quán)。該律師信還聲言,就電影《少林足球》一片所簽訂的拍攝合約,雙方清楚列明及同意,星輝保留并獨自擁有將該電影改編成電視劇的權(quán)利及享有該合約的知識產(chǎn)權(quán)。 記者就此事追問周星馳,周星馳坦言無可奉告,一切由公司的同事處理,自己不方便評論,并強調(diào)不希望將自己的名字與林小明扯在一起。 記者其后致電寰宇公司的老板林小明,他顯得不以為然,笑言對方喜歡怎樣就怎樣,總之電視劇《功夫足球》與《少林足球》全無關(guān)系,現(xiàn)在雙方正為《少林足球》電影打官司,對方要做這些滋擾行為他也阻止不了,但他表明這部劇會照拍。 據(jù)了解,《少林足球》可謂香港電影淡市之中的“不敗神話”,2001年,《少林足球》在香港大賣并紅透亞洲,周星馳與林小明夫婦矛盾逐漸公開,11月周星馳開始對外界宣布,他與林小明的合作有障礙,歡迎有興趣者加入。 。玻埃埃材辏吃拢苄邱Y和弟子們開始以片中造型頻頻接拍廣告,并推出VCD、游戲軟件、漫畫等“副產(chǎn)品”。林小明發(fā)出律師信,指責(zé)周獨吞2000萬港元收益,周于4月入稟法院反訴林小明,追討700萬港元收益。 2003年3月,林小明決定與M8一同開拍電視劇《功夫足球》,即被指是為了搶先在周星馳開拍《少林足球》電視版前開拍,周星馳指林沒有版權(quán),林小明則指周患有“版權(quán)妄想癥”。 (泰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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