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達8個月之久的劉曉慶與王建中官司終于在前(17)日塵埃落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駁回王建中起訴,維持原裁定,這場官司以劉曉慶勝訴而告終。而王建中只需支付一審和終審的案件受理費共100元,在這次被疑問炒作的官司中可謂與劉曉慶雙贏。昨(18)日下午,當事雙方劉曉慶妹夫靖軍與王建中本人都接受了記者的采訪,卻表現(xiàn)出對這個判決截然不同的態(tài)度。
劉曉慶拍案稱快
劉曉慶妹夫靖軍在接受采訪談到自己對判決的感受在第一時間內就表示:“情理之中,意料之中,我們本來就不欠他什么錢!”在談到王建中時,靖軍更是以“鬧劇收場了,塵埃落定了”來形容。靖軍表示王建中打這個官司純屬在浪費他個人的大量寶貴時間。而曉慶公司與劉曉慶自己則抓緊了時間已經(jīng)拍出了長達40集的電視連續(xù)劇《火鳳凰》,“沒有因為這個官司浪費時間”。
靖軍還表示,王建中借這樁官司把自己炒成了“名人”,不過這個“名人”絕不是“流芳百世”那種,而只是個假話連篇,借劉曉慶的名氣惡炒自己的人。
王建中不服判決
王建中在接受采訪時顯得情緒十分激動,他表示不服北京高院的裁決,他將繼續(xù)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訴,王建中說:“我手中掌握了總共23份材料,劉曉慶欠我錢絕對是鐵板釘釘?shù)氖聦,我不服這個裁決。我一定會把這個官司繼續(xù)打下去,直到劉曉慶還我的錢為止!
新聞鏈接:3月26日王建中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向劉曉慶為法定代表人的曉慶公司追討1000萬元。
9月10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在一庭未開的情況下,以訴訟主體不符為由,駁回了王建中的起訴。王建中不服,又于9月18日上訴至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9月13日王建中所著的《我把劉曉慶送上法庭》一書剛剛出版,劉曉慶就把一紙訴狀遞交到西城法院,狀告光明日報出版社和王建中侵犯其名譽權。
9月20日在劉曉慶方面出具100萬元訴訟保全金的情況下,北京市西城法院對王建中寫作、光明日報出版社出版的《我把劉曉慶送上法庭》一書進行了查封。
10月9日王建中狀告劉曉慶、靖軍侵犯其名譽權。該案由南京市鼓樓區(qū)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受理,王建中提出兩被告賠償他因侵權行為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人民幣490萬元,精神撫慰金10萬元。
11月27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王建中訴劉曉慶千萬欠款案。
12月17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就王建中訴劉曉慶千萬欠款案做出裁定,王建中上訴被駁回,并維持原判。
千龍新聞網(wǎng) 2001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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